復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日期:2018-12-12 09:39:33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4023835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山西
- 劑型:注射劑
- 規(guī)格:2ml
- 生產地址:山西省夏縣縣城橋頭、山西省夏縣司馬光路
- 批準日期:2015-06-15
- 藥品本位碼:86902895000106
相關疾病
流行性感冒,頭痛
適應癥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高熱時的緊急退熱,對發(fā)熱時的頭痛癥狀也有緩解作用。
不良反應
1.過敏性休克,表現為胸悶、頭暈、惡心嘔吐、血壓下降、大汗淋漓等癥狀,應立即停藥并搶救。2.粒細胞缺乏,紫癜,有時急性起病。3.皮疹、蕁麻疹、表皮松解癥等。
禁忌
1.對吡唑酮類或巴比妥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對本品有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肌內注射前應向病人詢問是否有吡唑酮類或巴比妥類藥物過敏史,有過敏史者應避免使用本品,過敏性體質者亦應慎用。2.不得與其他藥物混合注射。3.長期使用可引起粒細胞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及肝腎損壞等嚴重中毒反應。4.呼吸系統(tǒng)有嚴重疾病及呼吸困難者慎用本品。5.體弱者慎用。6.本品僅對癥治療,在解除高熱癥狀后對因治療,在應用本品無明顯效果時應改用其他方法治療,避免盲目大量應用本品。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非醫(yī)保
外用藥
否
國家/地區(qū)
國產
老人用藥
本品老年患者的肝腎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減退,應采用較小治療量。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巴比妥有抑制呼吸中樞作用,對能抑制呼吸的藥物有加強作用,如慶大霉素等,應禁止同時應用。
藥物毒理
本品為解熱鎮(zhèn)痛藥。氨基比林和安替比林同屬于吡唑酮類解熱鎮(zhèn)痛藥,能抑制下視丘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釋放,恢復體溫調節(jié)中樞感受神經元的正常反應性而起退熱作用;同時還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而起鎮(zhèn)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癥局部組織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釋放,穩(wěn)定溶酶體膜,影響吞噬細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合用巴比妥,可加強鎮(zhèn)痛作用。
藥代動力學
氨基比林t1/2為1-4小時,大部分在肝內去甲基成為4-氨基安替比林,再經乙?;兂蒒-乙酰氨基安替比林,自尿中排出。安替比林t1/2約12小時,肝中代謝羥化,與葡萄醛酸結合在尿中排出,約5%為原形從尿中排出。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執(zhí)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化學藥品地方標準上升國際標準)第十四冊WS-10001-(HD-1327)-2003
用法用量
肌內注射:成人一次2ml(1支);或遵醫(yī)囑。在監(jiān)護情況下極量為一日6ml(3支)。
1.2歲以下:一次0.5~1ml(1/4~1/2支);
2.2~5歲:一次1~2ml(1/2~1支);
3.大于5歲:一次2ml(1支)。本品不宜連續(x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