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氣霧劑
日期:2018-12-10 17:07:17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348
- 英文名稱:Salbutamol sulfate Aerosol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山東泰安
- 劑型:氣霧劑
- 規(guī)格:100μg/撳(按沙丁胺醇計),200撳/瓶
- 生產地址:山東省泰安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創(chuàng)業(yè)大街中段
- 批準日期:2016-05-25
- 藥品本位碼:86904111000266
品牌
利欣平
相關疾病
支氣管哮喘,喘息性支氣管炎,支氣管炎,氣管炎,支氣管炎
適應癥
本品用于預防和治療支氣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氣管炎等伴有支氣管痙攣(喘鳴)的呼吸道疾病。
不良反應
少數病例可見肌肉震顫,外周血管舒張及代償性心率加速,頭痛,不安,過敏反應。
禁忌
對其他β2-受體激動劑、酒精和氟里昂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等患者應慎用。
2.長期使用可形成耐藥性,不僅療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險,因此對經常使用本品者,應同時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質治療。若病人癥狀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應同時監(jiān)測最大呼氣流速,并應到醫(yī)院就診,請專業(yè)醫(yī)師指導治療和用藥。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時,應先向空氣中試噴。如遇噴不出情況,請確認使用是否正確或檢查噴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內藥液為常溫下氣態(tài)物質經低溫加壓后灌裝,請將本品遠離火爐、暖氣、電熱器等發(fā)熱物體,以避免瓶內高壓液體受熱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為可能發(fā)生危險時的保護,在任何時間內禁止撥下。本品系受壓容器,嚴禁撞擊,即使將藥用完也應避免。
5.本品宜在陰涼處保存,即氣溫20℃以下,但不允許冷藏冷凍。
6.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包裝
100μg/撳*200撳/盒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醫(yī)保甲類
外用藥
否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兒童用藥
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老人用藥
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
1.同時應用其他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應也可能加重。
2.并用茶堿類藥時,可增加松弛支氣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應。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物毒理
尚不明確。
藥代動力學
尚不明確。
貯藏
密閉。
執(zhí)行標準
YBH03832012
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經口腔吸入使用,對吸氣與吸藥同步進行有困難的患者可借助儲霧器。
成人:緩解哮喘急性發(fā)作,包括支氣管痙攣:以1撳100微克作為最小起始劑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fā)的癥狀: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一15分鐘給藥。對于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
老年人用藥: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應逐漸增加劑量。
兒童: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fā)作,包括支氣管痙孿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本品可借助英立暢(Babyhaler)對5歲以下嬰、幼兒給藥。
肝功能損害患者:約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同時也包括約90%的吸入劑量),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
腎功能損害患者:約60—70%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尿液以原型排出。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隨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時內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因此,只有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易溶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