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展示
板藍大青顆粒
日期:2018-12-10 06:45:02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51020001
- 產品類別:中藥
- 劑型:顆粒劑
- 規(guī)格:每袋裝3g
- 生產地址:洪雅縣城東開發(fā)區(qū)
- 批準日期:2014-12-09
- 藥品本位碼:86902280000018
相關疾病
流行性乙型腦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傳染性肝炎,麻疹,病毒性疾病,熱毒內盛,流感
適應癥
清熱解毒,涼血消腫。有于流行性乙型腦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傳染性肝炎及麻疹等病毒性疾病見熱毒內盛證候者。
不良反應
尚不明確。
禁忌
1.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xiàn)為惡寒重,發(fā)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6.兒童、年老體弱者、孕婦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jiān)護下使用。
10.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非醫(yī)保
外用藥
否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兒童用藥
兒童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老人用藥
年老體弱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毒理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貯藏
密封,置陰涼處。
用法用量
沖服,一次15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