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日期:2018-12-12 17:29:22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S20023011
- 產品類別:生物制品
- 所在地區(qū):上海
- 劑型:液體
- 規(guī)格:2.5g(50ml)/瓶
- 生產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安順路350號
- 批準日期:2015-06-09
- 藥品本位碼:86900755000525
相關疾病
原發(fā)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癥,X聯(lián)鎖低免疫球蛋白血癥,變異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亞型缺陷病,繼發(fā)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重癥感染,新生兒敗血癥,自身免疫性疾病
適應癥
1.原發(fā)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癥,如X聯(lián)鎖低免疫球蛋白血癥,常見變異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亞型缺陷病等。
2.繼發(fā)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癥感染,新生兒敗血癥等。
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發(fā)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川崎病。
不良反應
一般無不良反應,極個別病人在輸注時出現(xiàn)一過性頭痛、心慌、惡心等不良反應,可能與輸注速度過快或個體差異有關。上述反應大多輕微且常發(fā)生在輸液開始一小時內,因此建議在輸注的全過程定期觀察病人的一般情況和生命特征,必要時減慢或暫停輸注,一般無需特殊處理即可自行恢復。個別病人可在輸注結束后發(fā)生上述反應,一般在24小時內均可自行恢復。
禁忌
1.對免疫球蛋白過敏或有其他嚴重過敏史者。
2.有IgA抗體的選擇性IgA缺乏者。
注意事項
1.本品專供靜脈輸注用。
2.如需要,可以用5%葡萄糖溶液稀釋本品,但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3.重溶后的藥液呈現(xiàn)混濁、沉淀、異物或瓶子有裂紋、過期失效,不得使用。
4.本品開啟后,應一次輸注完畢,不得分次或給第二人輸用。
5.有嚴重酸堿代謝紊亂的病人應慎用。
包裝
2.5g/瓶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非醫(yī)保
外用藥
否
有效期
36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清楚。
藥物相互作用
應單獨使用。
藥物過量
本品過量可能導致受著循環(huán)血容量超載和血液粘度增高二增加心臟的負荷,此結果更常見于老年病人和腎功能損傷病人。
藥物毒理
1.藥理作用:本品含有廣潛抗病毒、細菌或其他病原體的IgG抗體,另外免疫球蛋白的獨特型和獨特型抗體能形成復雜的免疫網絡,所以具有免疫替代和免疫調節(jié)的雙重治療作用。經靜脈輸注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IgG水平,增強機體的抗感染能力和免疫調節(jié)功能。
2.毒理研究:未見可靠文獻報道靜注人免疫球蛋白有致胚胎-胎兒毒性,潛在致癌、致突變等毒性作用。
藥代動力學
文獻表明:靜注人免疫球蛋白在輸注后立即完全進入受者血液循環(huán),并快速分布于血漿和血管外體液中(約3-5天在血管內、外達到平衡)。半衰期約3-4周,該半衰期因人而異。lgG和lgG復合物通過網狀內皮系統(tǒng)清除。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或以5%葡萄糖溶液稀釋1~2倍作靜脈滴注,開始滴注速度為1.0ml/分(約20滴/分),持續(xù)15分鐘后若無不良反應,可逐漸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過3.0ml/分(約60滴/分)。
用量:遵醫(yī)囑。
推薦劑量:
1.原發(fā)性免疫球蛋白缺乏或低下癥:
首次劑量:400mg/kg體重;維持劑量:200~400mg/kg體重,給藥間隔時間視病人血清IgG水平和病情而定,一般每月一次。
2.原發(fā)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每日400mg/kg體重,連續(xù)5日。維持劑量每次400mg/kg體重,間隔時間視血小板計數和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
3.重癥感染:
每日200~300mg/kg體重,連續(xù)2~3日。
4.川崎病:
發(fā)病10日內應用,兒童治療劑量2.0g/kg體重,一次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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