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茶
來源:廣州王老吉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6: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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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0983
- 產品類別:中藥
- 劑型:茶劑
- 規(guī)格:每袋裝2.5g;每包裝9g
- 生產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廣花二路831號
- 批準日期:2015-04-09
- 藥品本位碼:86900424000405;86900424000429
- 藥品本位碼備注:86900424000405[每袋裝2.5克];86900424000429[每包裝9克]
- 相關疾病
感冒,食滯,感冒
- 適應癥
消暑散熱,行氣消食。用于感冒頭痛,發(fā)熱,食滯。
- 不良反應
尚不明確。
- 禁忌
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適用于暑濕感冒兼有食積者,其表現(xiàn)為身熱,微惡風,汗出不暢,肢體酸痛或疼痛,頭昏重,胸悶,脘痞,納差或伴噯腐吞酸,大便溏臭。
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xiàn)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yī)院就診。
6.小兒、年老體弱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類型
處方藥
- 醫(yī)保
非醫(yī)保
- 外用藥
否
- 有效期
24個月
- 國家/地區(qū)
國產
- 藥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藥物毒理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 貯藏
密封,陰涼干燥處
- 用法用量
原藥材粗粉包裝每包重9克用法如下:煎服(原藥材粗粉包裝),一次1包。泡服用袋裝藥茶每袋重2.5克用法如下:泡服(泡服用袋裝藥茶),一次1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