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乙胺丁醇片
來源:江西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18-12-05 0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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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6020719
- 英文名稱:Ethambutol Hydrochloride Tablets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江西南昌
- 劑型:片劑
- 規(guī)格:0.25g
- 生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藍工業(yè)園匯仁西大道758號
- 批準日期:2015-07-14
- 藥品本位碼:86905388001987
- 相關疾病
掌指骨結核,脊椎結核并發(fā)截癱,長骨骨干結核,尿道結核,男性生殖系結核,男性生殖系結核病,男性生殖系統(tǒng)結核
- 適應癥
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 不良反應
1.發(fā)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fā)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
2.發(fā)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jié)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jié))、病變關節(jié)表面皮膚發(fā)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癥)。
3.發(fā)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fā)熱、關節(jié)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 禁忌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的參考文獻。
- 注意事項
1.對診斷的干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治療期間應檢查。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測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fā)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
4.如發(fā)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應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鑒于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 - 類型
處方藥
- 醫(yī)保
醫(yī)保甲類
- 外用藥
否
- 國家/地區(qū)
國產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乙胺丁醇可透過胎盤,胎兒血藥濃度約為母親血藥濃度的30%。本品在小鼠實驗中高劑量可引起腭裂、腦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劑量可引致輕度頸椎畸形;在家兔中本品高劑量可引起獨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雖然在人類中未證實,孕婦應用仍須充分權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藥物合用時對胎兒的影響尚不清楚。
2.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濃度與血藥濃度相近,雖然在人類中未證實有問題,哺乳期婦女用藥須權衡利弊。 - 兒童用藥
13歲以下兒童尚缺乏臨床資料。由于在幼兒中不易監(jiān)測視力變化,故本品不推薦用于13歲以下兒童。
- 老人用藥
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腎功能減退,故應按腎功能調整用量。
- 藥物相互作用
1.與乙硫異煙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應。
2.與氫氧化鋁同用能減少本品的吸收。
3.與神經毒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神經毒性,如視神經炎或周圍神經炎。 - 藥物過量
1、藥物過量主要表現為【不良反應】中所述癥狀,重癥者可發(fā)生永久性視神經萎縮。
2、藥物過量的處理:
(1)停藥。
(2)對癥處理:
①球后視神經炎者可用維生素B6、復合維生素及鋅銅制劑等。
②恢復視力,可選用地塞米松5mg,每日靜滴或球后注射;妥拉蘇林12.5mg,每日球后注射;氯化可的松200mg,每日靜滴。也可口服強的松20mg,每日2~3次。同時給予維生素等。恢復期可予針刺治療,口服地巴唑、煙酸等,或胎盤組織液每日肌內注射。
③必要時進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 藥物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為合成抑菌抗結核藥。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闡明。本品可滲入分技桿菌體內干擾RNA的合成,從而抑制細菌的繁殖,本品只對生長繁殖期的分枝桿菌有效。迄今未發(fā)現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物有交叉耐藥性。
毒理研究: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 藥代動力學
口服后經胃腸道吸收75%~80%。廣泛分布于全身組織和體液中(除腦脊液外)。紅細胞內藥濃度與血漿濃度相等或為其2倍,并可持續(xù)24小時;腎、肺、唾液和尿內的藥濃度較高;但胸水和腹水中的濃度則較低。本品不能滲入正常腦膜,但結核性腦膜炎患者腦脊液中可有微量。其分布容積為1.6L/kg。蛋白結合率約為20%~30%。口服2~4小時血藥濃度可達峰值,半衰期(T1/2)為3~4小時,腎功能減退者可延長至8小時。主要經肝臟代謝,約15%的給藥量代謝成為無活性代謝物。經腎小球濾過和腎小管分泌排出;給藥后約80%在24小時內排出,至少50%以原形排泄,約15%為無活性代謝物。在糞便中以原形排出約20%。乳汁中的藥濃度約相當于母血藥濃度。相當量的乙胺丁醇可經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從體內清除。
-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結核復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xù)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
(2)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
2.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