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感冒靈顆粒
來源:廣西梧州三箭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18:53:35
-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5021022
- 產(chǎn)品類別:中藥
- 劑型:顆粒劑
- 規(guī)格:每袋裝14g(含原藥材25g;含對乙酰氨基酚168mg)
- 生產(chǎn)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沖32號
- 批準日期:2015-08-23
- 藥品本位碼:86905153000481
- 品牌
三箭牌
- 相關疾病
風熱感冒,發(fā)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咳嗽
- 適應癥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本品用于風熱感冒之發(fā)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 不良反應
1.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
2.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
3.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 禁忌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xiàn)為惡寒重,發(fā)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4.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臟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6.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2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1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16.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 包裝
14g*9袋
- 類型
OTC甲類
- 醫(yī)保
醫(yī)保乙類
- 外用藥
否
- 有效期
24個月
- 國家/地區(qū)
國產(chǎn)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 兒童用藥
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 老人用藥
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zhèn)痛藥并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 藥物毒理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 貯藏
密封保存。
- 執(zhí)行標準
WS3-B-2384-97
- 用法用量
用開水沖服,一次14克,一日3次;二天為一療程。